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近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35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如下:
一、 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次级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二、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司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发行过程中若有重大变化,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已于2018年4月18日发行华融证券2018年第一期次级债券,本期债券基本条款如下:
1、债券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2、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规模25亿元;发行方式为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债券期限:3年期。
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利率为5.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国家限定范围内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200名。
7、起息日:2018年4月18日
8、付息日期: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8日。如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9、到期日:2021年4月18日。
10、计息期间:2018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17日。
11、兑付日:2021年4月18日,如兑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次债券无担保。
16、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次债券无评级。
特此公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