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指标的公告
关于调整融资融券业务持仓集中度指标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适应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服务,我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风险管理要求,对融资融券业务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注册制双创板持仓集中度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
客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单一证券时,需满足以下集中度要求:
维持担保比例(R) |
单一证券集中度上限 |
R≤180% |
≤50% |
180%<R≤240% |
≤70% |
R>240% |
≤100% |
无负债 |
≤100% |
二、调整注册制双创板(科创板和注册制创业板)单一证券及板块持仓集中度控制
客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科创板和注册制创业板证券时,需满足以下集中度要求:
维持担保比例区间(R) |
单一证券集中度 |
板块集中度 |
|
上市5个交易日内 |
上市5个交易日后 |
||
0≤R<150% |
≤0% |
≤0% |
≤0% |
150%≤R<180% |
≤0% |
≤10% |
≤30% |
180%≤R<240% |
≤10% |
≤20% |
≤40% |
240%≤R<300% |
≤20% |
≤30% |
≤50% |
R≥300% |
≤30% |
≤40% |
≤60% |
无负债 |
≤100% |
≤100% |
≤100% |
三、其他集中度控制要求维持不变
(一)展期集中度控制
公司有权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较高的客户,要求客户申请展期前一交易日维持担保比例满足下列条件:
客户类型 |
维持担保比例(R) |
80%≤单一证券市值/信用账户总资产<90% |
R≥180% |
单一证券市值/信用账户总资产≥90% |
R≥200% |
如客户展期需满足上述条件的,以我司发送的正式通知为准。
(二)动态调整警戒线、追保线、平仓线控制
公司有权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较高、风险证券持仓集中度较高的客户,提高警戒线、追保线、平仓线。具体标准如下:
客户类型 |
警戒线 |
追保线 |
平仓线 |
正常客户 |
150% |
140% |
130% |
风险证券总市值/信用账户总资产≥80% |
160% |
150% |
140% |
80%≤单一证券市值/信用账户总资产<90% |
160% |
150% |
140% |
单一证券市值/信用账户总资产≥90% |
170% |
160% |
150% |
备注:风险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证券,已经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证券;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的上市公司的证券;已触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上市公司的证券;其他我司认为存在风险的证券。
对于触及上述情形的客户,如我司调整警戒线、追保线、平仓线,以我司发送的正式通知为准。
(三)担保物提取控制
客户提取信用账户内现金或证券时,除满足提取前后维持担保比例均不低于300%外,还应满足提取担保物后,信用账户集中度指标应满足注册制双创板单一证券集中度及注册制双创板板块集中度指标要求。
上述集中度指标自2022年8月25日起正式生效,我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及确定信用账户相关集中度指标的公告》及2020年8月19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指标等事项变更的公告》中涉及集中度相关内容废止。
后续我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我公司自身风险控制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对上述集中度指标进行动态调整,请您及时关注我公司网站融资融券业务专区公示信息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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