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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量:

关于调整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最新修改,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23日起对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融资保证金比例公式由原公式:融资保证金比例=融资固定系数-担保品折算率,调整为:融资保证金比例= MAX(融资固定系数-担保品折算率,100%),融资固定系数设定为:1.30;融券保证金比例=融券固定系数-担保品折算率,融券固定系数设定为:1.35,公式保持不变。

二、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本次调整正式生效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我司相关规定办理展期。

 

特此公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业务部

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