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修订的公告
来源:国新证券
发布时间: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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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我司名称已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更名后股票期权业务合规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需要,我司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若您对修订条款或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交易日的异议期内,以临柜书面形式向您所属的我公司开户营业部提出异议。若您未按本公告要求提出异议,则表示您同意遵守并履行本公司公告的合同修订内容。
修订后《国新证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2022年版)》、《股票期权经纪合同》主要修订对照表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条款变更自2022年8月25日生效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2.《股票期权经纪合同》主要修订对比表(2022年).pdf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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