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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指引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31 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证券公司业务操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第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认真审核投资者的申请资料,全面履行评估职责,严格执行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二章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操作要求

                                               第一节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基本要求

    第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本公司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的实施办法,对债券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净资产、债券投资基础知识测试、债券交易投资经验等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评估其是否适合成为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  

    第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综合评估各项指标的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确认为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

    第六条 对符合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其签署《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填写《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详见附件1)。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通过本所网站债券专区在线提交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账户名单,具体填报方式见附件2。

                                                第二节 专业投资者评估标准   

    第八条 个人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证券公司应确认该投资者证券账户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第九条 机构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证券公司应确认该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其证券账户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机构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最新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请成为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日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

    第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本所提供的最新题库编制试卷,组织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的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债券投资基础知识测试。题库及答案可从本所网站会员专区和债券专区获取。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人员。

    第十二条 测试完成后,知识测试人员根据从本所网站获取的答案对试卷进行评分。知识测试人员和参加测试的人员应当在试卷上签字确认。 投资者测试得分不低于80分的,证券公司方可确认其通过测试。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指导。对于未能通过测试的投资者,经继续培训后,证券公司可以再次组织其参加测试。       第十四条 投资者申请成为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应具有最近3年累计10笔以上的债券交易成交记录。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 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者是否满足前款要求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不得接受以下投资者提出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申请: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投资者;

   (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禁止从事债券交易的投资者;

   (三)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投资者的测试试卷和投资者签署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等资料予以保存。   

    第十七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指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表

          2.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证券账户填报要求

   

    注: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总部开户的,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栏由证券公司总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证券账户填报说明

    1、 文件命名规则

    zqzyzh*****YYYYMMDDNNN.xls 其中: zqzyzh为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账户的简称; *****为5位会员代码(同会员公司专区用户名中的5位数字); YYYYMMDD表示申报日期; NNN为批次号,每日从001开始;如果同一日报送多次,批次号按顺序增加,不允许跳号、重复; 文件名大小写敏感。 样例:zqzyzh0001520120201001.xls

    2、 填写说明

    股东卡号:首字母大写,必须为指定交易在本会员的投资者账户; 账户名称:投资者证券开户名称; 操作标志:A代表申请,C代表注销,大小写敏感 注:填写时不允许调整行列的位置,例如字段顺序的调整。

    3、 报送权限

    会员公司使用会籍Ekey进入债券专区栏目进行数据报送:SSE网站——债券专区——业务办理——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证券账户报备*。

    4、 报送时间要求

    有效报送时间段为每个交易日9:00~16:00,10分钟后反馈应答文件,当日17:00以后反馈本会员已审核通过的全量投资者账户数据(接口规范另行发布)。

    5、 报送范围

    报送范围为符合本所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证券账户要求的经纪账户,不包括会员自营和集合理财等账户; 报送方式为增量数据报送; 同一股东账户可在一天内、同一个批次内多次申报,审核以最后一次为准; 如校验发现申报文件或校验文件中数据错误,则此整个申报批次数据不予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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